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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和顺利完成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及教育部、重庆市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调剂工作方案。 一、调剂工作安排我校仅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接收调剂考生,不通过其他渠道接收调剂考生。调剂服务系统于2026年4月8日正式启动。2026年4月28日前,完成所有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需接收调剂的专业、缺额、接受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等信息,统一由研究生院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s://yjs.cqupt.edu.cn/)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发布。 二、调剂基本要求(一)调剂基本条件 1.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国家分数线,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须达到我校划定的调入专业复试分数线。 3.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予两个以上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允许跨门类在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学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农学里面的数学(农)和化学(农)可视为相同。 (二)第一志愿报考以下专业(或专项计划)应遵循相关调剂要求 1.考生在照顾专业与非照顾专业之间调剂,其初试成绩均须符合调入地区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非照顾专业国家分数线。 考生在工学照顾专业之间,教育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本类照顾专业国家分数线执行。 2.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国家分数线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该7个专业。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国家分数线。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普通计划之间的调剂,严格按照调剂程序和要求组织,不得直接改变考生志愿、调整计划类型进行复试录取。 4.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以外的考生不得调剂到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 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专项计划以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到该专项计划。 6.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三、调剂信息表1 各专业/领域调剂要求与调剂名额见原文链接:https://yjs.cqupt.edu.cn/info/1180/13984.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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