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下简称“气科院”)为中国气象局的最高研究机构,我国大气科学及其相关领域的研究和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是气象现代化建设的主要科技支撑力量。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以应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为主,同时兼顾基础研究。围绕气象防灾减灾、应对气候变化及生态文明、环境气象等国家需求,面向气象事业发展,研究解决重大核心技术问题,积极转化已有研究成果,同时瞄准国际大气科学前沿领域和未来发展中的科学技术难题,开展综合性和前瞻性以及高新技术研究。2019年我院诚挚接收高等学校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还可接收直博生,具体招生专业在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
2019年我院接收推荐免试生工作由研究生部具体组织实施。招生领导小组负责我院推荐免试生接收的领导和审议工作。
一、申请条件
凡在高等院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或直博生。申请者应具备如下条件:
1.须获得母校推免生资格并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获得备案。
2.热爱气象科学事业,有较好的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
3.诚实守信,学风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在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期间所学专业主干课无重修科目或补考记录。
5.外语程度良好,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应用能力。
6.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二、接收程序
(一)填报
预计能在所就读高等学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可通过气科院研究生网查看招生专业目录,了解招生信息,确定自己感兴趣的研究方向或导师,也可事先与研究生部或是导师联系推免接收事宜。下载《申请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2019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直博)研究生报名表》进行初步报名后(9月17日前发到研究生部邮箱,初定9月下旬(时间另行通知)在气科院面试),接到面试通知后按期到气科院进行面试,面试报到时须提交如下纸质材料:
1.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原件(教务处盖章)。
2.个人简历及专业学习情况介绍。
3.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书》(1份,由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推荐,推荐书需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5.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或其他原创性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6.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7.大学期间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8.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他材料。
※号标注的材料为自愿提交。
(二)考核和体检
1.我院组成考核小组对推荐免试申请者进行考核和体检,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知识和外语考核及体检。
2.考核和体检的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3.考核以面试为主,必要时可笔试或进行相关实验操作。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知识和外语水平的考核可同时进行。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人生观、价值观、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科研道德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5.专业知识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以及考生的实验技能和实际动手能力等,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和创造性。考核既要核查学生历年的学习成绩,特别是本科所学专业必修课成绩,又要注重对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和其他特长等综合素质方面的考查。
6.外语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听、说能力及语言运用能力。
7.体检主要考查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也包括体能、体质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考查。体检须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 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三)拟录取
1.招生领导小组对考核结果进行审议,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
2.所有被确定接收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或直博生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网上报名、复试确认、拟录取等各项网上操作。系统关闭后,未完成相关接收手续的推荐免试生不再保留推荐免试生资格,原有的推免拟接受资格自动失效。
3.录取层次(硕士研究生或直博生)、录取专业等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后期各工作阶段原则上不得改变。
4.被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以统考生身份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
5.推荐免试生的录取类别一般为计划内非定向。
6.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在教育部审核通过后与对应统考生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其他
1.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1)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专业主干课程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
(2)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含良好)成绩。
(3)毕业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
(4)政审不合格。
(5)考试作弊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6)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2.本简章未尽报考事宜,请参看《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3.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含相关时间节点)不符的事项,以上级单位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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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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