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大气与海洋科学系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工作,现制定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审核和复试相关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复旦大学大气与海洋科学系成立“大气与海洋科学系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院系博士生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大气与海洋科学系系主任、分管招生副系主任、纪检委员及大气与海洋科学系教师代表(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组成。
领导小组成员和参与初审、考核各环节的师生员工,存在亲属回避或工作回避情况的,应向纪检委员申报并进行回避。纪检委员负责对招生工作全程监督。
(二)初审
所有申请者均需符合《复旦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上规定的报考条件,所提供的材料均需满足《大气与海洋科学系“申请-考核”招生选拔办法》的要求,大气与海洋科学系将成立评审专家小组对申请者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进行审核、评分。评审专家由不少于5人的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员以上专家组成。初审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信息造假者,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具体初审流程如下:
1.接收纸质材料日期截止后,系研究生教学秘书对材料进行初审,将符合要求的材料递交系评审专家小组进行审核及评分;
2.评审专家组将根据学生的教育背景、综合能力(包括本硕课程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或硕士期间主要工作评述、获奖情况、发表论文情况等)、专家推荐意见、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等,对考生进行综合判断并对其评分,满分为100分。每位专家独立评分,取平均分为申请者的初审成绩;
3.根据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普通招考招生计划及初审者成绩排名,按不低于1:1.2复试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并提交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议;
4.初审成绩及复试名单经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将在大气与海洋科学系官网公示进入复试的学生名单(公示时间预计2019年3月初),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将初审结果通知到每位考生。
(三)资格复审
经初审进入复试的考生,由院系严格按照《复旦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实施办法》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经审查,若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取消其复试资格。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当天均需提供以下证件:
(1)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博士生准考证;
(3)硕士毕业学历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学位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进入“学位查询”在线申请学位验证,打印下载本人的学位认证报告);
(4)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籍)认证报告(考生需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 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籍验证,打印下载本人的学籍认证报告。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籍认证报告”);
(5)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境外学校毕业生,不能以应届生身份报考);
(6)相关外语水平等证书原件。
(四)复试
1.复试时间
暂定2019年3月中上旬,具体考试时间以本系邮件通知为准。
2.复试
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复试成绩=专业英语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①专业英语笔试
(1)专业英语采取自主命题考试方式,由本系导师组成命题小组进行组题。
(2)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
(3)笔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30%。
②面试
本系将组成面试专家小组对考生进行面试,面试专家小组由不少于5人的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面试内容包括:(1)英语口语(PPT展示包括自我介绍、科研经历、兴趣方向等),10分钟;(2)专业知识问答。
面试成绩=英语口语*30%+专业知识*70%
(五)拟录取
根据考生的复试成绩(百分制),由高分至低分,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由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批准、主管领导签字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六)联合培养博士生
复旦大学—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2019年联合培养博士生的初审及复试流程将依据《大气与海洋科学系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审核和复试细则》进行,具体复试时间以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通知为准。
2019年2月25日
复旦大学大气与海洋科学系